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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硕士

 为满足教师提高学历的愿望,中电智云联合相关单位和高校,共同开展教育硕士培训。在根据高校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后,通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即可获得相关高校教育硕士学位。

 一、教育硕士

 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决议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并于1997年开始招生试点工作。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的设置,为教师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渠道。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可以系统地学习新知识,掌握学科的前沿,得到教育研究的培养。

 二、培训方案

 培训方案按照相关高校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学习相关高校教育硕士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学位课程;

 2.在学习过程中,根据《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培训方案采取网络学习与面授学习和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相结合,使学员强化理论基础,明确教学思想,提高科研能力,同时组织学员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硕士学位。

 三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为既有一定理论基础,又针对性和实践性较强的教育硕士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8门学位课程,其中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各4门。

 四、教学形式

 8门学位课程采取“网络+集中”学习方式,以网络学习为主。

 网络课程学习时间为学员入学后的第一、二学期。网络课程学习在线考试占20%、课程作业占20%。学员入学后第二学年的暑假,到相关高校进行集中面授,并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占60%。

五、考试方式与成绩证明

 教育硕士培养方案中的8门学位课程,学员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可以通过网络考试或面授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依据各校本科后课程进修班管理细则的规定,由相关高校开具“硕士课程进修成绩单”。 

 六、学位获得相关要求

 根据《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管理细则》的规定,对于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主要规定是:

 1. 资格审查,其主要条件是:

 (1)在工作岗位做出一定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在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认可;

 (2)须为学士学位获得者,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3)原则上,近三年应有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2. 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后,需参加国家组织的外语和教育学综合水平考试。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

 3. 按照规定,申硕者必须参加硕士培养方案中所有12门学位课程考试并合格,并且必须在高校参加考试。同时,在课程班中学习的8门学位课程也需到相关高校参加闭卷考试。

 政治和英语两门课程是12门学位课程中的公共必修课,在课程班学习时,可提供网络课程进行自学。到高校考试时,政治课程考试采取开卷形式,英语课程考试为闭卷形式,考试前会提供若干套辅导题。

 根据各高校的申硕要求及学员所选择的专业方向,还需加学两门学位课程,需到高校各学院面授后进行考试。具体课程将依据学院安排确定。

 未通过的考试科目,可在下次各高校组织课程考试时,继续参加相关课程考试。

 时间安排:每年7、8月份到高校进行学位课程面授、辅导和考试,约两周时间。

 4.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五年之内通过所申请专业规定的全部校内课程考试及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五年内未通过全部课程考试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七、申请学位者的资格审查方式和国家考试辅导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通过高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国家组织的外语和教育学综合考试。

 各高校对学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由各高校派人到相关地区市进行。

 各高校可提供国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英语和教育学一级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网络辅导课程。根据需求,各高校选派相关教师到相关地市面授英语和教育学考试辅导。

 八、选导师、开题、撰写论文、答辩等环节

 学员全部学位课程(14门)考试合格,并且通过国家英语和教育学考试后可进入到高校选导师、做开题报告、撰写论文、答辩等过程。完成全过程,方可获得由各高校颁发的硕士学位。